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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叔丁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对叔丁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p-tert-butylphenol  
中文名称2: 4-叔丁基苯酚  
英文名称2: 4-tert-butylphen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743
CAS No.: 98-54-4 
分子式: C10H14O
分子量: 150.2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对叔丁苯酚 98-54-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对皮肤有致敏性。皮肤接触可引起皮炎。反复接触本品可引起白斑病,白斑除发生于手背、腕部等皮肤暴露部分外,亦可出现于非暴露部位皮肤,有时呈对称性。动物实验证实本品经口或经呼吸道染毒均可引起皮肤白斑。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 放出刺激性烟气。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采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白色针状结晶, 有轻微的苯酚臭味。
熔点(℃): 98
沸点(℃): 237
相对密度(水=1): 0.91(11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97
引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丙酮、甲醇、苯。
主要用途: 是生产对叔丁基酚甲醛树脂的重要原料, 也用于合成油溶性酚醛树脂、合成橡胶的增塑剂、油漆的添加剂, 医药上用于生产驱虫剂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碱类、酰基氯、酸酐、氧化剂、铜。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3250 mg/kg(大鼠经口);2520 mg/kg(兔经皮)

LC50: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这部分暂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61701  
UN编号: 2229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