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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三硝基氯(化)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6-三硝基氯(化)苯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6-trinitrochlorobenzene  
中文名称2: 苦基氯  
英文名称2: Picryl chlor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8
CAS No.: 88-88-0 
分子式: C6H2ClN3O6
分子量: 247.5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硝基氯(化)苯 88-88-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眼睛、皮肤、消化道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皮炎。 
燃爆危险: 本品属爆炸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受热、接触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用大量水灭火。遇大火切勿轻易接近。在物料附近失火,须用水保持容器冷却。禁止用砂土压盖。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避免震动、撞击和摩擦。小量泄漏: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大量泄漏:用水润湿,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1[皮](mg/m3)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黄色固体。
熔点(℃): 83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1.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0.20(15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乙醚,易溶于苯、氯仿、丙酮。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强碱、活性金属粉末。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这部分暂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引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11056  
UN编号: 155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凭到达地公安机关的运输证托运。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货车编组,应按照《车辆编组隔离表》进行。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车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颠簸、震荡。不得与酸、碱、盐类、氧化剂、易燃可燃物、自燃物品、金属粉末等危险物品及钢铁材料器具混装。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停留时应严格选择停放地点,远离高压电源、火源和高温场所,要与其它车辆隔离并留有专人看管,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1 类爆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