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n

红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红磷  
化学品英文名称: phosphorus red  
中文名称2: 赤磷  
技术说明书编码: 478
CAS No.: 7723-14-0 
分子式: P4
分子量: 123.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红磷 7723-14-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如制品不纯时可含少量黄磷,可致黄磷中毒。经常吸入红磷尘,可引起慢性磷中毒。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摩擦、撞击有引起燃烧的危险。与溴混合能发生燃烧。与大多数氧化剂如氯酸盐、硝酸盐、高氯酸盐或高锰酸盐等组成爆炸性能十分敏感的化合物。燃烧时放出有毒的刺激性烟雾。
有害燃烧产物: 氧化磷、磷烷。
灭火方法: 小火可用干燥砂土闷熄。大火用水灭火。待火熄灭后,须用湿沙土覆盖,以防复燃。清理时须注意防范,以免灼伤。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潮湿的沙或泥土覆盖,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倒至空旷的地方,干燥后即自行燃烧。大量泄漏:用水润湿,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卤素、卤化物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2℃,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氧化剂、卤素、卤化物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及时换洗工作服。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紫红色无定形粉末,无臭,具有金属光泽,暗处不发光。
熔点(℃): 590(4357kPa)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2.2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4.77
饱和蒸气压(kPa): 4357(59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260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48~64mg/m3
溶解性: 不溶于水、二硫化碳,微溶于无水乙醇,溶于碱液。
主要用途: 用于制造火柴、农药,及用于有机合成。
其它理化性质: 416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卤素、卤化物、硫、强氧化剂、铜、氧。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这部分暂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41001  
UN编号: 1338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金属容器外坚固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卤素、卤化物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4.1 类易燃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