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二乙硫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二氯二乙硫醚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dichlorodiethyl sulfide |
| 中文名称2: | 芥子气 |
| 英文名称2: | mustard gas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1229 |
| CAS No.: | 505-60-2 |
| 分子式: | C4H8Cl2S |
| 分子量: | 159.08 |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 |||||||||
|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 健康危害: | 芥子气为糜烂性毒剂,对眼、呼吸道和皮肤都有作用。对皮肤能引起红肿、起泡以至溃烂。眼接触可致结膜炎、角膜混浊或有溃疡形成。吸入蒸气或雾损伤上呼吸道,高浓度可致肺损伤,重度损伤表现为咽喉、气管、支气管粘膜坏死性炎症。全身中毒症状有全身不适、疲乏、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抑郁、嗜睡等中枢抑制及副交感神经兴奋等症状。中毒严重可引起死亡。 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已确认为致癌物。 |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高毒,为致癌物。 |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受热分解或接触酸或酸雾时能释出有毒的硫氧化物或氯化物气体。遇水或水蒸气反应放热并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硫、氯化氢。 |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 中国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 前苏联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 TLVTN: | 未制定标准 |
| TLVWN: | 未制定标准 |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 身体防护: | 穿胶布防毒衣。 |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 主要成分: | 纯品 |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油状液体,有大蒜气味,工业品呈深褐色。 |
| 熔点(℃): | 14.4 |
| 沸点(℃): | 217(分解) |
| 相对密度(水=1): | 1.27 |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5.4 |
| 饱和蒸气压(kPa): | 0.01/30℃) |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 闪点(℃): | 105 |
| 引燃温度(℃): | 无资料 |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易溶于丙酮、苯、乙醇、醚、四氯化碳、汽油等。 |
| 主要用途: | 用于有机合成及制造军用毒气、药物等。 |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水、酸类。 |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 急性毒性: | LD50:0.7 mg/kg(大鼠静脉);20 mg/kg(兔经皮) LC50:420mg/m3,2分钟(大鼠吸入);100 mg/m3,10分钟(大鼠吸入) |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 这部分暂无资料 |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 危险货物编号: | 61595 |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属第二类 A级有机剧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