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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丁二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二氧化丁二烯  
化学品英文名称: butadiene dioxide  
中文名称2: 双环氧乙烷  
技术说明书编码: 1690
CAS No.: 298-18-0 
分子式: C4H6O2
分子量: 86.0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二氧化丁二烯 298-18-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动物实验示本品为剧烈肺部刺激剂,可致肺水肿;对眼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本品尚有明显的类放射线作用。人在事故性少量接触本品后6小时,出现眼睑水肿、眼痛和上呼吸道刺激。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有毒,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水、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订标准
TLVWN: 未制订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皮肤和粘膜的损害。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白色水样液体。
熔点(℃): 2-4
沸点(℃): 138
相对密度(水=1): 0.9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0.52(2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45
引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与水混溶。
主要用途: 用作化学中间体、交联剂, 也用于制备丁四醇和药物。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酸类、碱类、氧化剂。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78 mg/kg(大鼠经口);800 mg/kg(兔经皮)

LC50:32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大气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无资料  
包装类别: Z01
包装方法: 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属第四类 B级有机剧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