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n

过氧化丁二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过氧化丁二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 succinic acid peroxide  
中文名称2: 过氧化琥珀酸  
英文名称2: succinyl perox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562
CAS No.: 123-23-9 
分子式: C8H10O8
分子量: 234.1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过氧化丁二酸 95% 123-23-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对皮肤、粘膜有强刺激性。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爆炸性,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光或受热易分解。经摩擦、震动或撞击可引起燃烧或爆炸。与还原剂、促进剂、有机物、可燃物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遇大火切勿轻易接近。在物料附近失火,须用水保持容器冷却。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惰性、潮湿的不燃材料混合吸收。也可以用次氯酸盐溶液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用水润湿,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宜超过10℃。包装密封。应与易(可)燃物、氧化剂、还原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定期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 95%;72%(含水)。
外观与性状: 白色细粉末, 无臭, 有酸味。
熔点(℃): 125(分解)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无资料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微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丙酮,不溶于乙醚、苯。
主要用途: 用作聚合催化剂、除臭剂、防腐剂、不饱和聚酯固化剂。
其它理化性质: 125~13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这部分暂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52052  
UN编号: 2135
包装类别: O51
包装方法: 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塑料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车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颠簸、震荡。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2 类有机过氧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