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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二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二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dichlorophenol  
中文名称2: 2,4-二氯苯酚  
技术说明书编码: 1208
CAS No.: 120-83-2 
分子式: C6H4Cl2O
分子量: 163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二氯酚 120-83-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对眼睛、粘膜、呼吸道及皮肤有刺激作用,重者可引起灼伤。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能燃烧。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受热或接触酸或酸雾, 产生氯化物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结晶。
熔点(℃): 45
沸点(℃): 210
相对密度(水=1): 1.3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5.62
饱和蒸气压(kPa): 0.13/53℃)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113
引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苯、四氯化碳。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酸酐、酰基氯。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580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物降解性: 在土壤中可生物降解。
非生物降解性: 不易光解和水解。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陆地上部分被土壤吸附,迁移能力中下,离子态时更易迁移,可生物降解。在水体中可生物降解。
其它有害作用: 迁移性: 可生物降解。大气中几乎以蒸汽态存在,可直接光降解,可与光解产物羟基和臭氧反应,随雨水降落地面。 空气中嗅觉阈浓度: 0.21ppm 水中嗅觉阈浓度: 0.002mg/L COD(化学需氧量): 100%/5天 富集: 金鱼为 32/12小时。 蒸发: 不易蒸发。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61704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